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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热点:朋友圈转发广告,别因面子摊上大事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了新一年的备考阶段。在公务员考试中,命题人历来是倾向于结合时政热点命题,无论是行测常识题、言语理解题,还是申论科目,都是结合时事热点来选择命题考查点,因此时政热点不容忽视。

    帮熟人在朋友圈里推销个商品,这不很常见吗,也会摊上事儿?8日,司法部中国法制宣传司官方微博“中国普法”转发的一则提醒,让好多人心生后怕:“小心!帮熟人在朋友圈发广告,竟要负法律责任?!”记者了解到,9月1日起,新广告法实施,根据新广告法的规定,自然人在自媒体发布广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稍不注意,你可能会摊上事儿,如果引发纠纷,还会涉及相关赔偿。(9月9日《现代快报》)

  对于大多数网友来说,都有过在微信朋友圈帮那些做微商、开微店的朋友转发各种广告的经历,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并没有使用和体验过这些广告中的产品和服务,甚至连听说都没有听说过,之所以愿意帮助朋友转发,完全是因为朋友之间的友情,或者是担心驳了朋友的面子。但是随着近日新广告法的实施,再接到他人帮忙转发广告的请求,就要三思而后行了。

  按照新广告法的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这也就意味着,尽管你是出于好心或者是面子而帮助朋友转发了广告,但也属于广告发布者,一旦因为广告涉嫌虚假宣传,甚至干脆售卖的就是假冒伪劣产品而对消费者权益带来侵害,造成损失,那么就面临会追责、赔偿甚至是触犯刑法的危险。新广告法针对微信朋友圈转发广告的有关规定,不能不说是对网友的一种警醒,也体现了国家法律与时俱进的精神。

  朋友圈作为一个相对私密的空间,圈子里面的人都称得上是现实或者是虚拟世界中的熟人,那么朋友圈里的广告相比于我们平时所见的广告,更容易产生广告和引导效应,这实际上也是越来越多微商看重朋友圈广告的原因所在。但越是这样,也就越应该保障广告的客观真实,如果有人要求帮忙转发的广告自己既没用过,也不知道效果,那就最好不要轻易转发,以免损害他人利益,也给自己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说到底,朋友的面子固然重要,但是在新的广告法面前,面子就应该让位于法律,而不是凌驾于法律,这才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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