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作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作中心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测试安排
时间:2011年1月2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笔试 ;下午1:30—5:00 口试
笔试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两小时);口试测试考生的基本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仪表气质(15分钟)。试题均以中文作答,不指定备考资料和范围。
二、专业测试成绩计算
专业测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口试成绩×50%
三、专业测试地点:自治区党政办公新区综合楼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16层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院(从南门登记进入,有考试单位人员接洽。)。
四、参加专业测试有关要求:考生当日8:00到场,进行抽签排序等考前准备工作,详见《笔试考生须知》和《口试考生须知》(已发考生)。
五、咨询电话:0471---4826480 4622525
13654717076
二0一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