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一级建造师考试正在紧张地准备当中,不管你工作或学习多么忙碌,及时停下来回顾所学,复习旧有的知识点,是十分必要的。文都网校小编将及时为大家更新各个科目的知识点,预祝大家全面复习,考试成功!
1.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应向施工单位颁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书。
2.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以及验收遗留问题和围攻处理完成后,项目法人应向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申请领取竣工证书。
3.工程竣工证书数量应按正本3份和副本若干份颁发,正本应由项目法人、运行管理单位和档案部门保存,副本应由工程主要参建单位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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