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政法委等部门《关于印发〈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10〕29号)精神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山东大学研究生复试成绩,现将山东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第三批法律硕士职位拟录取人员共4人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1年1月4日至1月12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1-86021185。
附件:山东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第三批拟录取人员名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