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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广西残疾人就业指导中心招聘简章

关于发布公开招聘信息的函
 
    广西人事考试中心: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0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增人计划的通知》(桂人社事业增字[2010]140号)批准,我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现委托贵中心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公开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招聘简章》。
    此函
 
    附件:
    1、关于下达2010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增人计划的通知(桂人社事业增字[2010]140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招聘简章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
     
 
    本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负责广西残疾人职业培训与劳动就业以及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工作。因业务发展需要,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采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1、会计1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专业,持会计从业资格证,有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年龄35岁以下。该岗位职责主要是负责中心财务的经费预算、收支平衡、财务报表及经费开支审核等有关工作。
    2、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人员2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专业,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5岁以下。该岗位职责主要是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工作、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等有关工作。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作风优良。
    2、热爱残疾人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关知识。
    三、招聘方式与程序
    1、在网上公开发布招聘简章,明确具体事项。
    2、应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到单位直接报名两种方式。应聘人员可以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直接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网上提交个人资料,并持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本中心办公室进行确认。也可以持以上有效证件直接到本中心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月5日至2011年1月31日
    报名地点: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南宁市秀厢大道33号),联系人:韦晓春,电话:0771—3102327
    3、资格审查。中心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给予试前确认。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2月1日
    四、笔试与面试
    成立招聘人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有关规定组成。主要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综合评价,并提出考核人员名单,提交自治区残联人事部审核。
    1、笔试。笔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测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出题。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不少于1:3,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不少于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2011年2月21日上午
    笔试地点:南宁市秀厢大道33号广西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心附楼四楼多功能厅。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的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行为仪表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出题。内容分为:专业知识和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不列入考核人选。
    面试时间:2011年2月25日上午
    面试地点:南宁市秀厢大道33号广西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心附楼四楼多功能厅。
    五、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2-1.5的比例进入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在自治区残联人事部指导下,由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自治区残联人事部审核。
    六、体检
    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通知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从考核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地点设在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七楼办公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自治区残联人事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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