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1年阿坝州检察院系统公开招录工作人员
体能测试、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1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0〕117号)要求,为搞好2011年阿坝州检察院系统公开招录工作人员体能测试、资格复审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1月9日9∶0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马尔康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204)。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济兰, 0837-2823501, 18990437010。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职位和考生
(一)小金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员:蒋志川 袁春鹏 朱雷 肖徐德
(二)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员:魏绑焱 王静
(三)红原县人民检察院计算机管理:谭高峰 张晓峰 高敏
(四)红原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文秘:宁毅 安妮
(五)红原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杨浩东 刘深翔
(六)2010年调剂报名考生(另行通知)。
五、携带材料要求:
(一)《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1份。
(二)居民身份证(本人现用名、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名字不完全相符者须出示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考生本人1寸近期(蓝底)标准照5张。
(六)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须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1年高校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六、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在体能测试合格后方能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的时间:2011年1月8日9:00,报到地点:马尔康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204)。
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相关规定交纳面试费80元。
八、未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由于阿坝地区气候寒冷,交通不便,建议考生做好御寒、安全准备。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