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民族歌舞剧院招录事业编制
演员公告
赤峰市民族歌舞剧院是赤峰市文化局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赤峰市编委会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职人员11人。根据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事业编制演职人员11人。
声乐类7人:
美声唱法2人(1男1女);民族唱法1人(女);蒙古族民族唱法3人(1男2女);主持人1人(男)。
器乐类2人:
胡笳演奏员1人;古筝演奏员1人。
创编类2人:
舞蹈编导1人;作曲兼键盘1人。
注:以上岗位指标不能调剂使用。
二、招录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录条件
详见招录简章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者须在2010年12月21日至2010年12月25日下午5:00内报名。
2、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到赤峰市民族歌舞剧院办公楼202房间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咨询电话:0476—8333045,手机:13947678000,地址:赤峰市红山区钢铁街北五段九号,联系人:韩老师。
3、报名时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免冠彩照3张。
4、资格审查详见招录简章
五、考试
专业考试时间为2010年12月26、27日,笔试时间为2010年29日。
六、录用审批及待遇
应试人员一经录用,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转正手续,成为国家正式事业编制人员。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赤峰市文化局
二0一0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