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执业药师的考试已经结束,考生们即将迎来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相信各位考生朋友们已经开始紧张的复习了吧,小编为各位考生朋友们搜集汇总了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相关复习资料,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
2015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使用药品时的有关记录
1、处方前记: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性别、年龄、姓名、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临床诊断、床位号、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前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医疗机构名称、费别、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处方正文:以Rp或R标示: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剂型、用法用量。
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P128-129
2、《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师书写的药袋或粘贴的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P126,33条
3、医疗机构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处方管理办法,P127,51条)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协议的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药费结算办法以及药费审核与控制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P236,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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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执业西药师精讲强化药事管理与法规(朱鹏飞)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