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旨在缓解我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公务员岗位招不来人,招来后又很快流失的问题。
如何保“质量”?
适当降低门槛,是为了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荒的问题。然而人们很容易认为:在解决了“量”的问题后,“质”就会下降。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研究员吴江说,“降低门槛不等于没有门槛”,新规坚持了公务员法的规定和“凡进必考”原则,只是使考录政策更加科学灵活地适应实际需要。
比如,今年初,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公告,在2014年招考的7420个职位中,不限专业的市级、县级、乡镇级招考职位共有2277个,占招考职位总数的30.7%。这样做扩大了报考人员范围,为一些业务更熟练、经验更丰富的这方面人才提供了进入公职领域的机会。
如何防“萝卜”?
为防止这些“降门槛”的措施在地方上被滥用,《意见》指出,要严格控制降低进入门槛政策的适用范围,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和职位资格条件的设置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从严把握,并规定要坚持考录程序全程公开透明。如何界定“艰苦边远地区”,各省可以根据实际界定,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需获得批准后才能实施。
吴江说,防止“萝卜招聘”“内部招聘”现象,从中央到地方要进一步强化监督,一方面要放开对基层的束缚,另一方面要做好监督,才能让这项制度真正落在实处,让人民群众真正满意。
如何“留得住”?
一份来自陕西省公务员局的报告显示:近三年录用到偏远乡镇不去报到,或者到岗位后两三个月就辞职不干的就有17人。这种现象在全国不少边远地区都存在,从而导致基层公务员招考陷入不断招人、不断缺人的恶性循环。
为此,《意见》也作出了一些“硬性”规定,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等。同时规定,各地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地户籍或在本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吴江认为,这都是在稳定队伍方面采取的措施。他还强调了“待遇留人”的方式,如有些地方尝试将基层公务员的职级职务分开,提供晋升空间,特别是进一步拓宽待遇和职级挂钩,让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人员有盼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