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参加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为了让考生复习顺利,文都网校小编整理了一建法规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在此预祝考生考试顺利:
5.建设单位的质量法律责任:
(1)违法发包(资质):责令改正,50~100W罚款;
(2)肢解发包:0.5~1%合同款罚款;
(3)擅自开工:责令停工,限期改正,1~2%合同款的罚款;
(4)违反验收管理的:2%~4%合同款罚款;
主要有: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验收不合格的,擅自交付使用的;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5)未移交档案的-------责令改正,1~10W罚款
(6)擅自改变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50~100W罚款
(7)下列的行为的,责令改正,罚20~50W罚款:强迫承包方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任意压缩工期;明示或暗示违反强标,降低工程质量;施工图设计为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必须实行监理的未实行监理;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将验收报告,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6.施工单位的8个质量责任:
(1)依法承揽工程的责任;
(2)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责任;
(3)分包单位保证工程质量的责任;
(4)按图施工的责任;
(5)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的责任;
(6)见证取样的责任;
(7)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的责任;
(8)保修的责任。
以上的介绍,相信考生已经有了简单的了解,想知道更多考试内容,想顺利通过考试,关注文都网校【免费咨询电话:400-010-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