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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教师资格《中学综合素质》高频考点速记(13)

  第二节 逻辑思维能力

  高频考点提要

  1.在教育活动中要遵守的逻辑思维规律;

  2.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的基本概念,并结合实际理解四种逻辑规律在中学教育活动中的运用。

  高频考点速记

  思维是人脑对客观现实概括、间接的反映,包括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其中抽象思维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的思维活动,这种思维需要遵循逻辑规律。故又称逻辑思维,是人类特有的复杂而高级的思维形式。

  逻辑思维能力是中学教师应掌握的基本职业能力。

  一、中学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要掌握的

  逻辑知识

  (一)概念

  所谓概念就是反映事物(对象)属性和范围的思维形式;是思维形式最基本的组成单位,也是构成命题、推理的要素。

  1.概念的基本逻辑特征

  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概念的内涵,是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性或

  本质。例如,“商品”这个概念的内涵就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事物。例如,“商品”这个概念的外延指具有商品这个概念内涵的,在市场上出售的所有商品。

  2.概念的种类

  (1)普遍概念、单独概念和零概念

  如果把概念外延中的一个单个对象称作一个“类分子”的话,那么,普遍概念就是类分子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概念,如“教师…‘政府…‘原则”等。

  单独概念就是类分子数为一个的概念,如“屈原…‘云南的省会”“世界最大的湖泊”等。

  概念外延不包含分子,称为零概念,如:“孙悟空”。

  (2)实体概念、属性概念

  实体概念指概念反映的对象是实体,如:“人”。

  属性概念指概念反映的对象是属性。属性概念又分为性质概念和关系概念,如:“美丽”是性质概念,“小于”是关系概念。

  (3)正概念和负概念

  正概念是反映对象具有某属性的概念,如“学科…‘生动”等。、

  负概念是反映对象不具有某属性的概念,如“无情…‘不美丽”“非师范院校”“非正义战争”等。

  (4)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为集合体,可将全部概念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反映集合体的概念是集合概念;不反映集合体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

  所谓集合体,就是由若干同类的个体对象所组成的统一的整体或群体。例如,由一个一个中国女排的队员所组成的中国国家女排就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由一只一只羊汇聚成的羊群就是群体。中国国家女排、羊群都是集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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