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依据《通知》,在参加公务员考试时,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用退役士兵。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精神要求,我市在进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就业工作时,严格按照安置计划公开组织考试考核。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确保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大学生毕业入伍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享受“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考待遇。此外,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考试笔试总分加10分。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各用人单位要切实保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待遇落实,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尽快安排上岗,依法合理确定工资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保证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同等待遇,军龄10年以上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通知》还提出,按照“政府主导、个人自愿、城乡一体、免费培训”的要求,把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作为安置工作重要内容,依托各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实用就业技能培训和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实现民政部门、退役士兵和承训机构的无缝对接,确保有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参加教育培训。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委托社会公益组织或中介服务机构承办培训事务的新模式,提高退役士兵就业率和创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