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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资格证辅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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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教师资格《小学教育知识与能力》考点预测28

  导读:2014年教师资格《小学教育知识与能力》的备考中,考生有没有自己预测考试的重难点呢?以下的考点预测仅供大家参考。

  考点预测二十八: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李某是一名教师,不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A.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B.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C.在寒暑假期带薪休假

  D.责令上课不遵守纪律的学生离开教室

  答案:D

  考点归纳

  1.教师的一般权利

  (1)教师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

  (2)教师的人格权利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与人格尊严有关的权利。

  2.教师的职业权利

  根据《教师法》的内容,可以把教师的权利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3.教师的义务

  根据《教师法》的内容,可以把教师的义务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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