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对本市造价咨询企业进行诚信动态检查
受检企业应提供资料
一、 企业部分:
1、市内企业:
①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诚信管理手册、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②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表明当年股东持股情况的注册登记资料、近三年公司财务审计报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表明近三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证明;
③近两年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附合同台帐或一览表);
④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2、分支机构:
①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诚信管理手册、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房管部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备案且租赁期为二年以上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②近三年公司财务审计报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表明近三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证明;
③近两年工程咨询合同(附合同台帐或一览表);
④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二、 专业人员:
①从业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执业资格证书、执业专用章、中高级职称证书及其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劳动合同、本市身份证或广东省居住证;
②企业近半年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凭证或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明,人事代理合同;
三、 成果文件:
① 近两年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附档案台帐或成果文件一览表);
② 反馈或回访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