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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范围

   江西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

  为探索解决部分地区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助理医师的有效途径,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在江西、贵州、云南和甘肃4省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试点工作。该考试是在现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的,针对乡镇卫生院在岗行医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的单独考试。该考试与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统一组织,单独命题,单独划定合格线,考试合格发给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执业。现就考试试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的

  探索解决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助理医师的有效途径,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二、试点依据

  试点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组织实施。

  三、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由试点省自行确定,原则上在全省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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