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经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0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贵州省遵义高速公路管理处35人;
贵州省都匀高速公路管理处30人;
贵州省凯里高速公路管理处29人;
贵州省铜仁高速公路管理处36人;
贵州省毕节高速公路管理处55人;
贵州省水城高速公路管理处35人;
以上人员共计220人,具体招聘单位、数量、条件详见《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量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安心应聘岗位工作。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