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2010年调剂补充录用公安人民警察公告》要求,现将拟调剂补充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0年10月25日至11月2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足县公安局。
通讯地址: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北环东路98号,邮编:402360)、大足县公安局(重庆市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东南环路1号,邮编:402360)
电话:(023)43767538、(023)43781027。
联系人:钟万元、陈遵勇。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大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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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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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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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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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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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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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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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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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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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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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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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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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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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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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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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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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警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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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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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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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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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
经济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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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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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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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2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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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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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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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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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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