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加强乌兰牧骑建设有关精神,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实我县乌兰牧骑队伍,提高乌兰牧骑演出水平,更好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经县委、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德艺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乌兰牧骑演职人员11名,(演员10名;其中男演员3—5名,女演员6—7名;灯光、音响师1名)。演员主要以二人台表演专业为主,声乐、舞蹈、器乐演奏专业为辅。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艺术事业,能吃苦耐劳。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文艺艺术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3、演员年龄原则上在18—25周岁。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标准;身高要求:女1.65米以上,男1.75米以上。
5、具有一专多能或舞台演出、工作经验丰富者优先,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录用及工资待遇:
应聘者被录用后,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内工资由县财政按招聘岗位发放;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按事业人员聘用方式录用,纳入事业人员管理,工资按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五、其它事项: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3日——10月28日。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照6张。
3、报名地点:化德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大楼205房间
4、联 系 人: 王 生 王 军
联系电话:7902446(办) 13904741706 15947578556
化德县招聘乌兰牧骑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