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我县电视台播音员短缺的问题,提高我县电视台播音工作水平,更好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宣传服务水平,以适应新时期电视台播音主持工作的需要,经县委、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台播音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播音员2名(男、女各一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良好,道德品质高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事业性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均可报名。新闻、播音专业院校毕业的,具有较高播音水平和主持能力的,有播音工作经验的优先。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气质良好、镜头形象好。
4、普通话标准,音质好,并持有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5、年龄在18---26周岁;身高要求,男:1.75米以上;女:1.65米以上。
四、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应聘者被录用后,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内工资由县财政按招聘岗位发放;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事业人员聘用方式录用,纳入事业人员管理,工资按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五、其它事项: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 23 日—10月28日。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照6张。同时需提供个人三分钟的音频、视频光盘资料一张。
3、报名地点:化德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大楼205房间
4、联 系 人: 王 生 王 军
联系电话:7902446(办) 13904741706 15947578556
化德县招聘电视台播音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