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山西省基层公安机关
定向招录体检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山西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录用暂行办法》和《2010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公告》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2010年10月24日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各招考职位数,依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2010年10月24日(星期日)参加体检。
三、报到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10月24日(星期日)早上7:00到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太原市晋祠路二段27号)报到。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
五、注意事项
(一)10月22日在山西人事考试网上打印《体检通知书》;
(二)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通知书》、近期照片1张(1寸,黑白彩照均可)、签字笔一支、固体胶一支。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带并直接交体检医院。
(四)凡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体检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资格。
(六)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8—12个小时内请勿进食、饮水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资格。
(七)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补检。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
(八)对已做出结论的身高、视力等项目的检查结果,不安排复检。
咨询电话:0351—3659106
山西省公安厅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