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考逻辑知识点: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的关系
逻辑是联考中的必考科目,很多考生刚开始学习对于演绎推理非常的苦恼,但是到了后期的学习过程当中会发现非演绎推理将会是逻辑得到很高分数的拦路虎。众所周知,管理类联考中逻辑的分数是60分,但是历年来得到满分的学生寥寥无几,原因就是非演绎推理属于或然性推理,思维不一样,争议较多,如果正确的对待非演绎推理,在此文都专硕辅导名师将为大家系统阐述《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的关系》。以期刷对2015年专硕的考生一点点启示。
一、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是两类不同的推理。
第一,推理的方向不同。虽然不是所有的但典型的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而归纳推理则是从个别到一般。
第二,前提的数量不同。演绎推理前提的数量是确定而相对有限的,即使像连锁三段论推理或带证式三段论等复合形式的演绎推理,也只能是由若干个有限的三段论组成,而归纳推理前提的数量则是不确定的。
第三,认识的范围不同。演绎推理的结论所得到的知识,没有超出前提所提供的知识范围;而归纳推理的结论所得到的知识,却超出了前提所提供的知识范围。
第四,结论的可靠性程度不同。演绎推理的结论与前提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只要前提真实、推理形式正确,结论就一定是可靠的;而归纳推理中虽然完全归纳的结论一定可靠,但不完全归纳的前提与结论却不一定有必然的联系,因而结论不一定都是可靠的,有的可靠,有的只有一定程度的可靠性,需要进一步加以检验和证明。
二、思维过程中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又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
第一,演绎推理离不开归纳推理。演绎推理的大前提是一般性的原理,而这一般性的原理是靠归纳推理提供的。
第二,归纳推理也离不开演绎推理。归纳推理不能盲目地进行,而必须以科学知识为指导;提高归纳推理的结论的可靠程度,也要应用科学知识来分析所研究的对象。无论是一般性知识的指导,还是对前提对象的分析,都离不开应用演绎推理。
总之,在实际的思维过程中,归纳之中有演绎,演绎之中有归纳,两者相互依赖,互为补充。这正是人类思维活动中的两个相辅相成的方面。不过,有时以归纳为主,有时以演绎为主罢了。逻辑发展史上,曾经出现过否定演绎推理的全归纳派和否定归纳推理的全演绎派,他们的观点都是片面性的。正如恩格斯所说:“归纳和演绎,正如分析和综合一样,是必然互相联系着的,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把每一个都用在该用的地方,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有注意它们的相互联系,它们的相互补充。”希望2015年考研的考生对此能够深入了解并且运用到逻辑的做题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