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执业药师的考试已经结束,考生们即将迎来2014年执业药师考试,相信各位考生朋友们已经开始紧张的复习了吧,小编为各位考生朋友们搜集汇总了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相关复习资料,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
2014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3)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
生产、加工、收购、经营、配方用药的规定
药厂必须由医药专业人员负责生产、配制和质量检验,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严防与其他药品混杂。
每次配料,必须经2人以上复核无误,并详细记录每次生产所用原料和成品数,经手人要签字备查。所有工具、容器要处理干净,以防污染其他药品。
生产毒性药品及其制剂,必须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在本单位药品检验人员的监督下准确投料,并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保存五年备查。
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药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
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负责,配方用药由国营药店、医疗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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