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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利强谈医强险

  囊括医师执业责任保险和医疗机构责任保险的“国家版”医责险年内将在深圳14家设有医调室的医院试行。这标志着历经6年酝酿的“国家版”医责险深圳试点工作已经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对网络微博调查结果的评价

  截至发稿时微博调查结果显示,赞成“医疗机构、医生和政府分担”的占46.7%,邓利强认为在目前的体制下,医疗机构和政府为公立医疗机构的所有从业人员购买保险是最公平的一种做法。然而,他同时指出,这种“貌似公平”的说法实际上对医生不完全公平,因为医生在没有风险补贴的情况下,工作成果是医院的,而风险却是医生自己的。调查结果显示,赞成由“行业协会统筹”的网友占24.4%,邓利强比较赞同行业自保方式:投的保费如果不用赔付患者,就可以永远增长,这是一个很合理的方式。对于2.2%“不买,谁埋单都不买”的网友,邓利强指出,显然这部分网友对现在风险分担机制不太了解,这个观点应该逐渐改变。

  医生是医疗行为的开展者,如果是医生个人执业,保险应当由医生自己购买。但是,中国的医生和医院不是合作关系而是一个从属关系。邓利军认为在现有的机制下最可行的医责险购买方式是医院购买,推进行业自保,将来医生的工资构成中有了风险补贴后,也可以医生自己买,风险分担机制则随医生工作地点的变动而改变,这是一个比较合理的,符合多点执业的方法。邓利强指出,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社会对保险、医疗风险的保险分担机制的认识还不是很清楚,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医责险保障医疗安全

  邓利强说,医疗活动是一个有风险的活动,将这个风险由第三方分担,在医生有过错的情况下对受伤害者给予赔付,这是医责险的本意。医疗责任险本身对化解医疗风险,减少医疗冲突有大的帮助。国外医责险运作都很成功,因为它化解了风险,减少了医患之间直接认定责任的冲突,对于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患之间的互信有很好的作用。但是邓利强进一步分析道,中国的医责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来运作,这意味着商业保险运作中的成本和一部分利润由“医责险”来承担,这在当前我国医疗费还很不充足的情况下会进一步加大了医患双方或某一方的负担,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在当前现实情况下中国医责险的运作还有很大改善的空间。

  在现有机制下医责险医生负担比例不宜过高

  邓利强对“国家版”医责险在深圳的试行持肯定态度,他认为,以政府令的形式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对整个医责险的发展、普及和合理运行是一种积极地探索。医生虽然从属于医院,也应当具备一些风险意识。对于有些网友认为“一刀切”不公平的问题,邓利强提议可由医师协会或工会与政府和医院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协商。他认为在目前的收入分配机制下,不宜让医生负担过高,希望政府机关倾听医生们的呼声。

  另外,邓利强强调,医师加入行业协会可以加强行业的管理和自律,可以通过规范来约束医生的行为,符合先进的管理理念。至于强制加入医疗责任险,他认为还需要进行一些探讨,强制购买医责险可能加重患者的负担,不能绝对地持肯定的或否定的态度,实现行业自保不失为一种好的方式。

  彻底解决医疗纠纷应依靠政府加大投入

  邓利强认为,虽然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不希望有风险发生,但是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由患者购买一部分保险,当确实出现医疗意外时是一种保障,整个社会分担机制运作需要这种方式,对减少医患冲突也有很大好处,比如北京市的一些医疗机构开展了医疗意外险,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推进医疗意外险科室的医疗纠纷发生率大大降低。

  最后,邓利强认为,彻底解决医疗纠纷主要还应依靠政府加大投入,我国政府对医疗的投入还不是很到位,在完全由患者负担医疗风险以及医疗机构目前从患者中获利情况下,医患之间互信很难达到理想的高度,而且政府承担公民生命健康权重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政府投入增加,加强医生自律,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才是真正解决医患纠纷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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