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人才结构、提升人才层次,进一步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黔人发〔2006〕4号、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各单位紧缺人才需求情况,2014年我县决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168名。为做好此次人才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评审、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牵头组织实施。
二、招聘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168名,其中卫生类44名、教育类86名、其他类38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4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不受招聘名额限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学历学位、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截止2014年3月2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及人民警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