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考试科目
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均设四个科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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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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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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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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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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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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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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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专业知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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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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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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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专业知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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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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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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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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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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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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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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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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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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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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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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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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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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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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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2014年执业药师中药综合知识:考点汇总与解析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