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社局 太原市卫生局
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疗卫生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实际,太原市卫生局直属14所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29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见招考简章。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并取得相关专业学位。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于2014年9月1日前取得。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紧缺岗位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均计算到2014年1月1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以公布信息为准。
3、具备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资质;
4、在职人员要求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5、考生户籍范围为全国;
6、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它说明
1、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2、招考博士岗位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自行考核,择优录用。
四、聘用人员待遇
享受全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