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相邻相近的或者特定的地理范围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既有的、实现未来的共同经济和政治利益,通过签订某种政府间条约或协定,制定和规范共同的行为准则,协调一致的政策,乃至建立各国政府一定授权的共同机构,进行长期和稳定的超国家的经济调节,达成和实现经济的甚至是政治的联盟。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根据不同标准可分为不同类别。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巴拉萨把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分为四个阶段:①贸易一体化,即取消对商品流动的限制;②要素一体化,即实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③政策一体化,即在集团内达到国家经济政策的协调一致;④完全一体化,即所有政策的全面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