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介绍
为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事部与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旬举行。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2013年度临床医学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等65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考试形式暂未公布,届时建议关注具体通知。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
(一)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二)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即取得初级资格。
(三)从2010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级资格将增加输血技术初级(师)和输血技术中级两个专业类别。2011年卫生资格考试新增“神经电生理技术”的两个级别考试;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
根据卫生部规定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管理办法,确认培训定点单位及培训教师。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按自愿的原则报名参加培训。
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临床医学专业:
(一)初级:
根据462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中级:
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参加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3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报名参加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3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4、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6、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
8、《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前一年12月份-考试当年1月份。
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8日9:00至2014年1月25日24:00。
网上报名步骤如下,请参考:
步骤1、考生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查看报名声明,阅读并同意后点击进入报名流程。
步骤2、查看报名流程:了解报名顺序及注意事项后点击开始报名,进入报名页面。
步骤3、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并填写网上报名申报表。考生可以在报名后,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步骤4、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现场确认
现场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12月底-次年初1月份。
2014年卫生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暂未公布,请参考2013年卫生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月4日至1月27日,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
考生持所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申报表盖章:考生应携带申报表至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签字,交费。
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1、《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6、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7、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考试时间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考试。
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已确定为:2014年5月17、18、24、25日,其中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52个专业和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65个专业的具体考试时间暂时还未确定,敬请关注医学教育考试网!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暂未公布,请参考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如下: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01 |
药学 |
107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102 |
中药学 |
108 |
营养 |
103 |
口腔医学技术 |
109 |
理化检验技术 |
104 |
放射医学技术 |
110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105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222 |
病案信息技术 |
106 |
病理技术 |
|
|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201 |
药学 |
209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202 |
中药学 |
210 |
营养 |
203 |
护理学 |
211 |
理化检验技术 |
204 |
中医护理学 |
212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205 |
口腔医学技术 |
213 |
病案信息技术 |
206 |
放射医学技术 |
214 |
输血技术 |
207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215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208 |
病理学技术 |
|
|
三、中级(师)考试专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301 |
全科医学 |
347 |
麻醉学 |
302 |
全科(中医类) |
348 |
康复医学 |
303 |
内科学 |
349 |
推拿(按摩学) |
304 |
心血管内科学 |
350 |
中医针灸学 |
305 |
呼吸内科学 |
351 |
病理学 |
306 |
消化内科学 |
352 |
临床医学检验学 |
307 |
肾内科学 |
353 |
口腔医学 |
308 |
神经内科学 |
354 |
口腔内科学 |
309 |
内分泌学 |
355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310 |
血液病学 |
356 |
口腔修复学 |
311 |
结核病学 |
357 |
口腔正畸学 |
312 |
传染病学 |
358 |
疼痛学 |
313 |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
359 |
重症医学 |
314 |
职业病学 |
360 |
计划生育 |
315 |
中医内科学 |
361 |
疾病控制 |
316 |
中西医结合内科 |
362 |
公共卫生 |
317 |
普通外科学 |
363 |
职业卫生 |
318 |
骨外科学 |
364 |
妇幼保健 |
319 |
雄心外科学 |
365 |
健康教育 |
320 |
神经外科学 |
366 |
药学 |
321 |
泌尿外科学 |
367 |
中药学 |
322 |
小儿外科学 |
368 |
护理学 |
323 |
烧伤外科学 |
369 |
内科护理 |
324 |
整形外科学 |
370 |
外科护理 |
325 |
中医外科学 |
371 |
妇产科护理 |
326 |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
372 |
儿科护理 |
327 |
中医肛肠科学 |
373 |
社区护理 |
328 |
中医骨伤学 |
374 |
中医护理 |
329 |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
375 |
口腔医学技术 |
330 |
妇产科学 |
376 |
放射医学技术 |
331 |
中医妇科学 |
377 |
核医学技术 |
332 |
儿科学 |
378 |
超声波医学技术 |
333 |
中医儿科学 |
379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334 |
眼科学 |
380 |
病理学技术 |
335 |
中医眼科学 |
381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336 |
耳鼻喉科学 |
382 |
营养 |
337 |
中医耳鼻咽喉科学 |
383 |
理化检验技术 |
338 |
皮肤与性病学 |
384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339 |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
385 |
消毒技术 |
340 |
精神病学 |
386 |
心理治疗 |
341 |
肿瘤内科学 |
387 |
心电学技术 |
342 |
肿瘤外科学 |
388 |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
343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389 |
病案信息技术 |
344 |
放射医学 |
390 |
输血技术 |
345 |
核医学 |
391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346 |
超声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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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题型
具体题型如下:
西医一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题型:单选题、共用题干单选题。
专业实践能力题型:共用题干单选题、案例分析题。
中医—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题型:单选题、共用备选答案单选题。
专业实践能力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共用题干单选题。
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共用题干单选题、共用备选答案单选题。
专业实践能力题型:共用题干单选题、案例分析题。
题型介绍
1.单选题
由一个题干和五个备选答案组成,题干在前,选项在后。选项A、B、C、D、E中只有一个为正确答案,其余均为干扰答案。干扰答案可以部分正确或完全不正确,考生在回答本题型时需对备选答案进行比较,找出最佳的或最恰当的备选答案,排除似是而非的选项。
2.共用题干单选题
以叙述一个以单一病人或家庭为中心的临床情景,提出2~6个相互独立的问题,问题可随病情的发展逐步增加部分新信息,每个问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以考查临床综合能力,答题过程是不可逆的,即进入第二问后不能再返回修改第一问的答案。
3.多选题
由一个题干和五个供选择的备选答案组成,题干在前,选项在后。备选答案中有2~4个正确答案,其余选项为干扰答案。
4.共用备选答案单选题
由2~3个题干和5个备选答案组成,选项在前,题干在后。一组题干共用上述5个备选答案,且每个题干对应一个正确的备选答案,备选答案可以重复选择或不选。答题过程是不可逆的,即进入第二问后不能再返回修改第一问的答案。
5.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是一种模拟临床情境的串型不定项选择题,用以考查考生在临床工作中所应该具备的技能、思维方式和对已有医学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侧重考查考生对病情的分析、判断及其处理能力,还涉及循证医学的了解情况。考生的答题情况在很大程度上与临床实践中的积累有关。
试题内容包括两个角度,一个角度是就诊的时间点(初诊、复诊、急诊和住院治疗);另一个难度是医生的临床任务,包括采集病史、体格检查、解释实验室检查结果、鉴别诊断、提出可能的诊断、评价病情的严重性、分析病因及发病机制、处理病情和预后。不同就诊时间点考查的临床任务重点有所不同,例如初诊更强调采集病史和体格检查,而复诊注重的是疾病的确诊、治疗和预后。
试题由一个病例和多个问题组成。开始提供一个模拟临床情景的病例,内容包括:患者的性别、年龄(诊断需要时时加上患者的职业背景)、就诊时间点、主诉、现病史、既往疾病史和有关的家族史。其中主要症状不包括需体格检查或实验室检查才可得到的信息。随后的问题根据临床工作的思维方式,针对不同情况下应该进行的J临床任务提出。问题之间根据提供的信息可以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随着病程的进展,问题之前可以提供新的信息。
每道案例分析题至少3~12问。每问的备选答案至少6个,最多12个,正确答案及错误答案的个数不定(≥1)。考生每选对一个正确答案给1个得分点,选错一个扣1个得分点,直至扣至本问得分为0。案例分析题的答题过程是不可逆的,即进入第二问后不能再返回修改第一问的答案。
题型示例:
单选题
由一个题干和五个备选答案组成,题干在前,选项在后。选项A、B、C、D、E中只有1个为正确答案,其余均为干扰答案。干扰答案可以部分正确或完全不正确,考生在回答本题型时需对备选答案进行比较,找出最佳的或最恰当的备选答案,排除似是而非的选项。
例如:二尖瓣狭窄患者最常见的早期症状为
A.阵发性夜间呼吸困难
B.端坐呼吸
C.咯血
D.劳力性呼吸困难
E.声音嘶哑
共用题干单选题
以叙述一个以单一病人或家庭为中心的临床情景,提出2—6个相互独立的问题,问题可随病情的发展逐步增加部分新信息,每个问题只有1个正确答案,以考查临床综合能力。答题过程是不可逆的,即进入下一问后不能再返回修改所有前面的答案。
例如:患者,男性,40岁。1年来进行性心慌气短,腹胀,下肢浮肿。体检:一般状况好,心脏叩诊浊音界向两侧扩大,心尖搏动及第一心音减弱,心尖部有3/6级收缩期杂音,心率100次/分,律齐,双肺底湿性啰音,颈静脉怒张,肝肋下4cm,脾未及,双下肢浮肿(+),血压130/90mmHg(17.3/12kPa),心电图示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
1.该病例最可能诊断是
A.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关闭不全
B.高血压心脏病
C.冠心病伴乳头肌功能不全
D.扩张性心肌病
E.缩窄性心包炎
2.该病例主要与下列哪个疾病相鉴别
A.心包积液
B.冠心病
C.限制型心肌病
D.缩窄性心包炎
E.肥厚型心肌病
3.为进一步确诊应进行下列哪项检查
A.动态心电图
B.X线胸片
C.超声心动图
D.心肌酶谱
E.血沉
4.下列治疗措施中哪项不适合于该患者
A.钙拮抗剂
B.利尿剂
C.硝酸盐类制剂
D.B受体阻滞剂
E.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多选题
由1个题干和5个供选择的备选答案组成,题干在前,选项在后。备选答案中有2~4个正确答案,其余选项为干扰答案。
例如:与幽门螺杆菌感染相关的是
A.反流性食管炎
B.萎缩性肖炎
C.十二指肠溃疡复发
D.胃淋巴瘤
E.胃平滑肌瘤
共用备选答案单选题
由2~3个题干和5个备选答案组成,选项在前,题干在后。一组题干共用上述5个备选答案,且每个题干对应一个正确的备选答案,备选答案可以重复选择或不选。
例如:
(1~3题共用备选答案)
A.卡介苗
B.百白破三联疫苗
C.脊髓灰质炎疫苗
D.乙型脑炎疫苗
E.麻疹疫苗
1.小儿出生时应接种
2.2个月小儿应接种
3.3~6个月小儿应接种
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是一种模拟临床情境的串型不定项选择题,用以考查考生在临床工作中所应该具备的知识、技能、思维方式和对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侧重考查考生对病情的分析、判断及其处理能力,还涉及对循证医学的了解情况。考生的答题情况在很大程度上与临床实践中的积累有关。
试题由一个病例和多个问题组成。开始提供一个模拟临床情景的病例,内容包括:患者的性别、年龄(诊断需要时包括患者的职业背景)、就诊时间点、主诉、现病史、既往疾病史和有关的家族史。其中主要症状不包括需体格检查或实验室检查才可得到的信息。随后的问题根据临床工作的思维方式,针对不同情况应该进行的临床任务提出。问题之间根据提供的信息可以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随着病程的进展,不断提供新的信息,之后提出相应的问题。
每道案例分析题至少3—12问。每问的备选答案至少6个,最多12个,正确答案及错误答案的个数不定(≥1)。考生每选对一个正确答案给1个得分点,选错一个扣1个得分点,直至扣至本问得分为0,即不含得负分。案例分析题的答题过程是不可逆的,即进入下一问后不能再返回修改所有前面的答案。
例如:患者男性,66岁。因嗜睡、意识模糊4小时并两次抽搐后昏迷来院急诊。近1周因受凉后发热、咳嗽,经当地卫生院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及肌注庆大霉素等治疗3天后,出现乏力、口干、多饮多尿等症状并日渐加剧。体检:T38.8℃,P10^8次/分,BP20/10kPa。肥胖体形,唇舌干燥,皮肤弹性差,无面瘫体征,颈无抵抗,左下肺可闻及湿啰音。
提问:急诊先重点检查哪些项目
1.血清钾、钠、氯、钙
2.腰穿脑脊液检查
3.血气分析
4.尿糖
5.血脂
6.血糖
提示:血钾3.7mmol/L、钠156mmol/L、氯110mmol/L、钙2.5mmoL/L、血糖38.8mmol/L,尿糖++++,血酮(-),尿酮(+),AB23mmol/L,TC0226mmol/L,BE-2.8mmol/L,SaO20.92,血浆渗透压358mmol/L,胸片示左肺感染
提问:目前应急诊做什么判断
1.重度昏迷
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昏迷
3.糖尿病高渗性无酮症性昏迷
4.脑血管意外
5.糖尿病乳酸性酸中毒昏迷
6.非胰岛素依赖型(Ⅱ型)糖尿病
提问:目前应急诊做什么处理
1.静脉滴注5%葡萄糖液
2.静脉滴注5%碳酸氢钠液
3.静脉滴注0.9%氯化钠液或0.45%氯化钠液
4.静脉滴注1.87%乳酸钠液
5.应用20%甘露醇脱水
6.皮下注射正规胰岛素
提示:静脉滴注正规胰岛素8单位,复查血钾3.0mmol/L,钠150mmol/L,血糖32.4mmol/L,血浆渗透压328mmol/L,患者第1小时静脉补0.45%氯化钠及0.9%氯化钠1000ml,血压为18/8kPa。
提问:目前以下处理哪些正确
1.静脉补钾
2.继续静滴0.45%氯化钠液
3.静脉滴注5%葡萄糖液
4.可静脉输入血浆或全血
5.可静脉输入25%人血白蛋白
6.继续每小时静脉滴注正规胰岛素4~6单位
提示:患者经上述处理12小时,脱水状况减轻,意识恢复。复查血钾3.4mmol/L,血钠144mmol/L,血糖14.2mmol/L,体温37.3℃,血尿素氮10.8mmoL/L,血肌酐133mmol/L。
提问:目前应采取以下哪些处理措施
1.继续静滴0.9%氯化钠液
2.静脉输注10%葡萄糖液
3.继续静脉补钾
4.继续应用抗生素
5.鼓励患者饮水进食
6.继续静脉滴注胰岛素使血糖降至正常范围
提示:经上述处理两天,患者已能进半流质饮食,尚有咳嗽、大量黄粘痰,体温37~38.2℃,复查胸片示左肺感染,查空腹血糖14.8mmol/L。
提问:下一步治疗应作哪些调整
1.皮下注射正规胰岛素控制血糖
2.皮下注射中效胰岛素控制血糖
3.按糖尿病要求控制饮食
4.给予磺脲类口服降血糖药治疗
5.给予双胍类口服降血糖药治疗
6.继续静脉滴注正规胰岛素
成绩管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报名时填写的证件号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登录唯一官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成绩,一般在每年7月份左右。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例:
1、2003年考生甲报考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2004年报考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考试;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甲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甲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卫生资格相应专业的考试。
2、异地考生2003年考生乙在北京报考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因工作调动原因,2004年在天津报考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考试,由天津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天津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考生专业资格证书;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乙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考试。
通过标准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在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中以100为满分计算,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所有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级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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