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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执业药师药学综合知识技能:常用药物的治疗监护2
3、老年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1)、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接受主要自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应按肾功能减退情况减量给药,可给正常治疗量的 1/2—2/3。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的大多数品种即属此类情况。
(2)、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 β-内酰胺类为常用药,毒性大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应尽可能避免应用。
4、新生儿患者抗菌药物应用
(1)、新生儿感染时应避免应用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包括主要经肾排泄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及主要经肝代谢的氯霉素。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进行 TDM,不能进行 TDM 者,不可选用上述药物。
(2)、新生儿期禁用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 (表 6-4P196),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禁用,磺胺药和硝基呋喃类避免应用。
(3)、主要经肾排出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药物需减量应用。
(4)、新生儿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按日龄调整给药方案。
5、儿童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1)、氨基糖苷类,儿童患者应尽量避免应用。
(2)、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儿童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时方可选用。
(3)、四环素类,不可用于 8 岁以下儿童。
(4)、氟喹诺酮类,避免用于 18 岁以下儿童。
6、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1)、妊娠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①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等,妊娠期避免应用;②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妊娠期避免应用;③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青霉素、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和磷霉素等。
(2)、哺乳期患者应避免选用氨基糖苷类、氟喹诺酮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药等。哺乳期患者应用任何抗菌药物时,均宜暂停哺乳。
(四)抗菌药物治疗监护点
1、对症选择抗菌药物
(1)、链球菌是引起上呼吸道感染的重要病原菌,临床首选青霉素,不能用青霉素的宜选择红霉素或第一代头孢菌素。金黄色葡萄球菌,一代头孢菌素作用最强,应选用头孢拉定或头孢唑啉等。
(2)、借助正确的药敏结果,正确用药。
(3)、根据感染疾病的规律极其严重程度选择抗菌药物。急性细菌性咽炎及扁桃体炎,青霉素为首选,过敏患者可口服红霉素等大环内酯类,疗程 10d。其他可选药有口服第一代或第二代头孢菌素,疗程 10d。酰脲类青霉素具有强大抗链球菌与铜绿假单胞菌的作用,对引起的肺部感染、肾盂肾炎、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等有较好的疗效。
2、合理联合应用抗菌药物 联合应用抗菌药物的参考指征: ①混合感染;②严重感染;③感染部位为一般抗菌药物不易透入者;④抑制水解酶的菌种感染;⑤需要长期使用抗菌药物者。
3、重视抗菌药物的相互作用与配伍禁忌
(1)、抗菌药物的配伍在某些情况下,具有药效学中的相互作用。凡是氨基糖苷类与 β-内酰胺类联用时,都应分别溶解分瓶输注。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相同,应严禁与酸性药物(如维生素 C、氨基酸等)或碱性药物(如氨茶碱、碳酸氢钠等)配伍,最好采用注射用水或 0.9%氯化钠注射液作溶剂。另外头孢曲松钠与钙离子配伍存在禁忌。头孢曲松钠与环丙沙星注射液混合后会出现浑浊,在临床输液中两种药物不能合用。
(2)、某些抗菌药物的联用,毒性也增加,如氨基糖苷类与头孢菌素联用可致肾毒性增强;其与强效利尿剂联用,可使耳毒性增强。
4、确定最佳给药方案 必须了解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和规律,掌握影响抗菌药物疗效的各种因素,给与足够的药物总量,掌握适当的给药时间间隔和选用适当的给药途径,还要注意患者的生理、病理、免疫等状态(如当肾功能不良时易发生蓄积中毒,肝功能不良时应适当调整剂量或避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