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河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解决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工人队伍结构老化,森林资源管护力量严重不足问题,经管理局党委研究,并报经省林业厅审核,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际操作技能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岗位特点和岗位需求,在本单位编制限额内,通过考试、考核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成立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2013年合同制工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成立
副组长:曹运强、钟德军
成 员:徐国山、宋瑞丰、李军、吴彦强、李金兰、田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局人事科,负责招聘合同制工人的具体工作。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为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招聘合同制工人70名(其中安排退伍军人10名,不再参加报名考试)。其他具体岗位为:营林区管护岗位A、招男工30名(主要岗位为专业扑火队或营林区护林防火);营林区管护岗位B、招女工25名(主要岗位为营林区防火值班等后勤服务);营林区管护岗位C、望火楼瞭望岗位(男工)5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林业事业,具有扎根深山营林管护一线的奉献精神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聘用后签订岗位合同,须在营林区一线从事护林防火以及相应工作岗位工作10年以上);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21-30周岁(计算年龄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的日期,1983年11月1日--1992年11月1日之间出生)。
6、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名额、条件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