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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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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株人社发[2011]16号)要求,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1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同时具备下表所列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方案公示方式及时间

  此方案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茶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茶陵县电视台同时进行公告。

  公告时间:2013年11月13日-2013年11月22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9日-2013年11月22日

  3、报名地点:茶陵县人事局。

  4、报名要求:报名对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3张。报名费200元。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需提供由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审查工作分初审和复审。

  1、初审: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在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当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开考比例时,将相应调减招考计划。其中检验、影像专业职位不受3:1比例限制。

  (四)考试

  岗位1、岗位2不进行笔试,以专业测试成绩为总成绩。

  卫生系统(岗位24除外)医护人员职位不进行面试,以笔试成绩为总成绩。当入围人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超过计划招聘的并列人员加面试确定。

  其它岗位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岗位13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1、笔试

  (1)笔试内容:

  岗位8、岗位10、岗位11、岗位12为《申论》、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两门科目考试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

  卫生系统招考岗位(岗位24除外)和岗位4为相关专业知识。

  会计类岗位考试为《申论》、相关专业知识,两门科目考试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

  岗位13、岗位14、岗位15为《申论》、相关专业知识,两门科目考试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

  其它岗位为《申论》、《行政能力测试》,两门科目考试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由本人持身份证于2013年11月28日-2013年11月29日到县人事局考培中心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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