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29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有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计算截止至2013年10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详见《2013年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3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5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6日17:0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共60元。网上缴费须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4、报名网址://www.lyhero.com/ex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