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徐俊伟等19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新狮街道:
根据《2013年金华市婺城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有关规定,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公示等程序,经研究,现决定选聘徐俊伟等19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现将人员分配通知如下:
罗店镇(1人):徐俊伟;
乾西乡(1人):应 潇;
竹马乡(1人):罗永平;
雅畈镇(1人):吴佳莉;
安地镇(1人):赵嘉瑶;
白龙桥镇(3人):倪珊珊、周 莹、倪 楠;
琅琊镇(1人):卢 航;
蒋堂镇(2人):李鹏程、刘姗姗;
长山乡(1人):陈语羲;
沙畈乡(1人):胡海阳;
塔石乡(1人):刘泽政;
岭上乡(1人):郑燕俊;
莘畈乡(1人):吴 超;
箬阳乡(1人):程思益;
新狮街道(2人):郭 雯、胡 韵。
其中,徐俊伟、罗永平、吴佳莉、赵嘉瑶、倪珊珊、周莹、刘姗姗、陈语羲、胡海阳、刘泽政、郑燕俊、吴超、程思益、郭雯等14位同志应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助理,卢航、李鹏程、应潇、倪楠、胡韵等5位同志应到村担任主任助理。请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省、市、区大学生村官政策的有关规定,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合理安排工作岗位、落实各项福利待遇,确保岗位在村、工作在村,切实发挥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组织部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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