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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下半年教师招聘考试重点:教育政策法规

  一、教育法基本理论

  (一)教育法概述

  1.教育法的含义。

  2.教育法的特点:教育法作为一般社会规范和法律所具有的特点、教育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和法律的特点。

  3.教育法的功能。

  (二)教育法律关系

  1.教育法律关系概述:概念、特征、类型。

  2.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

  3.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三)教育法的渊源

  1.宪法:规定了教育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立法依据、规定了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

  2.教育法律。

  3.教育行政法规。

  4.地方性教育法规。

  5.自主性教育法规。

  6.教育行政规章。

  二、教育法的制定、实施与监督

  (一)教育法的制定

  1.教育法制定的含义。

  2.教育法制定的程序:教育法律议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公布。

  (二)教育法的实施

  1.教育法实施的含义。

  2.教育法实施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教育法的遵守。

  4.教育法的适用。

  5.教育法效力: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

  (三)教育法的监督

  1.教育法监督的含义。

  2.教育法监督的类型: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社会的监督。

  三、教育法律责任与教育法律救济

  (一)教育法律责任

  1.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

  2.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行为违反教育法律、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3.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二)教育法律救济

  1.教育法律救济:教育法律救济的含义、特征。

  2.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行政渠道、司法渠道、仲裁渠道、调解渠道。

  3.教育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学生申诉制度。

  4.教育行政复议:教育行政复议的含义和特征、受案范围、程序。

  5.教育行政诉讼:概念和特征、受案范围、管辖、程序。

  四、学校、教师和学生

  1.学校:学校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违法行为与预防、学校安全教育。

  2.教师:教师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国家教师制度、教师违法与预防。

  3.学生:学生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

  4.学校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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