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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药价改革 县级公立医院告别“以药养医”

  9月4日上午10点,在昌黎县人民医院。63岁的糖尿病患者孙女士正在排队取药,她说:“取消药品加成后,确实给自己省钱了。” 孙女士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她经常使用的一种治疗糖尿病的药“诺和锐”,以前是65元一支,现在是56.5元一支,按一年使用60支计算,省了510 元。

  孙女士不知道的是,从今年7月1日开始,秦皇岛市昌黎、抚宁、卢龙三县的县医院和北戴河区人民医院启动了公立医院改革,加上去年10月1日开始试点的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达到5家。

  取消药品加成,政府增加财政投入

  我省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零差率销售,政府增加投入,就是为了告别“以药养医”。

  “以药养医”的起因是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因此将药品按进价加价15%卖给患者,用以维持正常的医院发展、建设和运转。

  在“以药养医”的体制下,医院用药越多,那么加价15%后的所得就越多,产生的一个结果是群众“看病贵”。

  “以药养医”的另一个结果是,药费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占比很高。比如在我市县区医院中,药费收入占比能达到40%左右,药品销售成了医院收入的大头。

  虽然药费收入上来了,但医疗服务却没有按照市场来定价。一位医护人员回忆说,她十几年前刚上班时,三级护理收费是每天3元,在这次改革前,还是3元。包括打针、换药、手术费等等,都是十多年没涨过。

  一面是群众看病贵看病难,一面是医护人员的知识和技术没有体现出应有的价值,“以药养医”的体制因此受到很多非议。

  改革的步伐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去年6月份,河北省物价局公布了《2013年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以下称《方案》),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134个县级公立医院将正式告别过去“以药养医”状态。

  按照方案,县级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取消药品15%的加成, 按进价卖。同时,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价格要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降低10%;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以及中医特色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当然,药品的进价并不是由商家和医院私定,而是由全省统一招标,统一网上采购,以保证药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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